关于最后提货期限提醒及第三方机构提存的公告
本交易中心已于2023年9月发布《关于办理提货的公告》,嗣后已经陆续为部分客户办理了提货手续,但仍然有部分客户至今没有提货。为保障客户的资产安全,本交易中心再次公告,提醒所有客户:尚未办理提货手续的客户,请务必在2024年07月10日前联系我中心办理实物提货手续,否则责任自负。
对于逾期未提货的客户,本交易中心将依法申请第三方机构对货品进行提存。因提存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,将由客户承担。
特此公告。
安徽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
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